Redis真是蹿得快,数据库里越来越离不开它的发展故事
- 问答
- 2026-01-12 17:07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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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Redis真是蹿得快,数据库里越来越离不开它的发展故事”
要说Redis的发展故事,那真是一段典型的“小而美”技术如何凭借一招鲜,吃遍天,然后迅速风靡全球的历程,它的诞生,充满了个人英雄主义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朴素色彩。
这一切要从2009年的意大利说起,当时,一位名叫萨尔瓦托雷·桑菲利波(Salvatore Sanfilippo)的程序员,大家更习惯叫他的网名“蚂蚁”(antirez),正在经营一个名为LLOOGG的网站实时统计项目(根据antirez在博客上的自述,他最初是为了解决LLOOGG.com这个实时网络日志分析器的性能问题),这个项目需要快速地处理大量的实时数据,比如网站的访问量、在线用户数等,当时已有的数据库,比如MySQL,在处理这种需要频繁写入和读取简单数据的场景时,显得非常笨重和缓慢,antirez觉得,为什么不能有一个非常简单、把所有数据都放在内存里、这样读写速度就能飞起来的数据库呢?(来源:antirez的个人博客访谈及相关技术社区回顾)
他决定自己动手解决这个问题,Redis最初的名字是“Remote Dictionary Server”(远程字典服务器),这个名字非常直白地揭示了它的本质:一个可以通过网络访问的、键值对结构的存储服务,它的第一个版本非常简单,但核心思想已经确立:数据主要存储在内存中,从而提供极高的读写性能;同时支持持久化,可以将内存中的数据异步保存到磁盘上,防止断电丢失,这个设计一下子就击中了当时许多开发者的痛点。
Redis之所以能像火箭一样“蹿得快”,关键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键值存储,在早期版本中,antirez就为它赋予了丰富的数据结构(根据Redis官方文档及早期版本发布说明),别的键值数据库可能只能存储字符串,但Redis除了字符串,还直接支持列表(List)、集合(Set)、有序集合(Sorted Set)和哈希(Hash)这些复杂类型,这意味着开发者不用在应用层去费力地模拟这些结构,可以直接使用Redis原生的命令来操作,比如向一个列表的头部或尾部添加元素,求两个集合的交集等,这大大简化了开发,也让Redis的应用场景一下子拓宽了无数倍。
想象一下,比如要做一个简单的排行榜功能,用Redis的有序集合,几行命令就能搞定,速度还飞快,再比如要做消息队列,用Redis的列表结构,实现一个简单的先进先出队列也非常容易,这些看似简单的功能,恰恰是互联网应用中最高频、最需要性能的场景,Redis的出现,就像给开发者送来了一把瑞士军刀,小巧但功能多样,应对日常开发中的各种小问题得心应手。
随着口碑的积累,Redis迅速在开发者社区中走红,2010年,VMware公司意识到了Redis的巨大潜力,聘请了antirez,让他可以全职投入到Redis的开发中(来源:当时科技媒体报道,如TechCrunch等对VMware收购Redis赞助商的报道),这无疑给Redis的发展加装了助推器,在VMware的支持下,Redis的版本迭代更快,功能也更加稳定和强大,比如引入了主从复制、哨兵模式(Sentinel)来实现高可用,引入了集群(Cluster)模式来实现大规模数据分布。
更重要的是,Redis完美地赶上了互联网,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和Web 2.0时代的大爆发,社交网络、实时分析、在线游戏、消息推送……这些新兴应用对数据的处理速度和灵活性要求极高,而传统关系型数据库在这些场景下往往力不从心,Redis凭借其超高的性能和灵活的数据结构,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解决这些“瓶颈”问题的首选方案,它通常被用作缓存层,将最热门的数据放在内存里,极大地减轻了后端主数据库的压力;它也经常被用作高速存储层,直接处理那些对速度要求极高的业务。
可以说,Redis的成功是“天时、地利、人和”的结果,天时是它诞生于互联网数据爆炸的前夜;地利是它精准地命中了性能这个关键痛点;人和则是它拥有一个充满热情和远见的创造者,以及一个迅速拥抱并壮大它的开源社区,从硅谷的科技巨头到北京的创业公司,几乎所有的技术架构图里,都能找到Redis的身影,它不再只是一个配角“缓存”,在许多系统中,它已经成为了支撑核心业务的关键组件,它的故事告诉我们,一个解决实际问题、设计优雅的工具,一旦找到了适合它的土壤,其发展速度将是惊人的。

本文由太叔访天于2026-01-12发表在笙亿网络策划,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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